2011年5月9日 星期一

<藝術行政> 形式之重要

晚上與老師及一位前輩討論一個專案企劃,
事前前輩先與我過整個檔案,
結果包括我的引用出處沒有標註、專案企劃沒有標頭、裡面有錯字等
前輩一一指出,略帶點懷疑問我
以前你們公司沒有這些要求嗎?

當下我心裡想為自己辯解,這不是簡單的內部討論嗎?
但是心情冷靜下來,
回家讀<雜誌上癮症>的日本首席雜誌美編,
談到他再看一個初見面的人,就看他/她的服裝,
因為服裝代表一個人對自己的重視與想呈現之美感,

還有之前做校長報告時,一位業界工作同學,
包括產出的東西的整體設計,以及內容的引用方式、標點符號、台與臺
都有要求

常常自許要專業,
這次竟然因自己"不拘小節"反而飯大錯,
幸好有這次的教訓,
更深刻了解"形式"的代表意義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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