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連二場講座,
下午的英國文創,老師試圖以學術為基底,再帶入各種因子做討論,
包括湖區作為文化觀光,皇室亦做為觀光與文化表徵,
老師也談到,透過教育以及媒體投資,英國以文化建立其影響世界的力量,並連帶帶動經濟
而且很巧的是,老師竟然也是蘭卡的學姊,而且06~07年還同在蘭卡~
晚上的講座,原本期待兩位國外評審,可以帶來許多衝擊
但不知道評審是否累了,感覺不夠深入
幸好有耿一偉老師現場穿插,總算能帶入一些火花
但我最後的問題,回到源頭觀想
藝術家的最後目標,到底是一般大眾的認可,還是歷史學術的里程碑,還是自己的生命衝動與熱情?
雖然每人成功定義不同,但是,若沒有統一標準,那年輕藝術家又何需這條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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